遵义市南京路198号 0852-8687201 http://www.zygjj.cn/
1、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单位可适当调整缴存比例,原则上不高于12%
2、缴存额:月缴存额上限为每人每月3826元,其中:单位1913元,个人1913元,下限为每人每月160元;其中:单位80元,个人80元。
3、缴存基数:职工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平均工资额;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次月开始缴存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半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新调度的职工从调度单位发放工资半月起缴存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半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问题:职工下岗、内退的,单位是否要为其继续缴存公积金?
解答:下岗、内退且仍从所在单位领取薪资或生活费的职工,仍须按规定缴存公积金
问题:职工与单位正式终止劳动关系时,单位是否应补缴拖欠职工的公积金?
解答: 职工与单位正式终止劳动关系时,单位应按规定补缴拖欠职工的公积金。
问题:单位建账后不缴或少缴公积金怎么办?
解答:单位建账后不缴或少缴公积金,职工可向市公积金中心进行投诉和举报,根据《遵义市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公积金的,由市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问题:单位截留、挪用职工公积金将追究什么责任?
解答:根据《遵义市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规定:单位截留或者挪用公积金的,由市公积金中心报请有管理权限的部门依法追回被截留或者被挪用的公积金,并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国务院《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问题:单位发生合并、撤销、破产等情形时,欠缴的公积金怎么办?
解答:根据《遵义市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破产、解散或者改制等情形时,欠缴或者少缴的公积金,应当列入劳动债权清偿,无力补缴公积金的,应当明确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
问题:企业效益不好,按规定比例缴存公积金确有困难,怎么办?
解答:根据《遵义市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缴存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申请,市公积金中心提交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部分。
问题:缴存基数与月缴存额如何确定?
解答: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不超过上一年度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人月实际缴存额,不得超出当年市公积金中心公布的上下限标准。
问题:职工对本人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有异议怎么办?
解答:职工对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有异议的,可以到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复核,中心应自接受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一、事项名称:公积金缴存。
二、咨询电话:0851-12329。
三、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四、受理地点及联系电话:各县(区、市)公积金管理部办事大厅及各受托银行指定网点窗口(详见表格下载:《遵义市公积金服务网点及联系电话一览表》、《受托银行指定网点及联系电话一览表》)。
五、设定依据
1、《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2、《遵义市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遵住委字[2006]3号);
3、《遵义市公积金个人缴存业务操作细则》。
六、具体事项
(一)、缴存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场所:各县(区、市)公积金管理部办事大厅指定窗口受理。
办理要件:
1、《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年度审核表》、《公积金汇缴审批表》、《公积金汇(补)缴清册》、《工资清册》;
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管理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各县(区、市)公积金管理部办事大厅指定窗口受理-→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办理缴存登记业务。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
(二)个人账户设立
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后,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各县(区、市)公积金管理部办事大厅或各受托银行指定网点的指定窗口受理。
办理要件:
1、《公积金汇缴清册》、《工资清册》;
2、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管理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各县(区、市)公积金管理部办事大厅或各受托银行指定网点的指定窗口受理-→办理账户设立业务。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
(三)变更登记:
单位或职工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部指定窗口办理变更登记业务。
办理场所:各县(区、市)公积金管理部办事大厅或各受托银行指定网点的指定窗口受理。
办理要件:
单位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单位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函;
2、单位缴存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资料及复印件;
3、管理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职工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职工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资料;
2、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管理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各县(区、市)公积金管理部办事大厅指定窗口受理。-→办理变更登记业务。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四)注销登记
因单位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场所:各县(区、市)公积金管理部办事大厅或各受托银行指定网点的指定窗口受理。
办理要件:
1、单位注销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函;
2、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等文件及复印件;
3、管理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各县(区、市)公积金管理部办事大厅或各受托银行指定网点的指定窗口受理。-→办理注销登记业务。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五)账户转移:
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
办理场所:各县(区、市)公积金管理部办事大厅或各受托银行指定网点的指定窗口受理。
办理要件:
1、《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2、管理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同城转移: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转出管理部指定窗口受理封存-→转入管理部受理启封后-→正常汇缴。
2、异地转移:职工提供要件材料-→转入地向转出地管理部出具开户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全称、开户银行账户及异地转移联系函-→转出地管理部转帐或电汇-→转入地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同城转移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异地转移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
(六)账户封存与启封
单位破产、撤销或解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暂时中断缴存公积金,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应到管理部为职工办理公积金封存手续;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无接收单位的职工,其公积金明细账户应实行集中封存管理。职工需要恢复缴存公积金时,应办理公积金启封业务。
办理场所:各县(区、市)公积金管理部办事大厅或各受托银行指定网点的指定窗口受理。
办理要件:
1、《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2、管理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各县(区、市)公积金管理部办事大厅或各受托银行指定网点的指定窗口受理。-→办理封存与启封业务。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
(七)汇缴、补缴
单位应于每月发薪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与按管理部约定的日期,办理公积金汇缴业务。单位欠缴公积金的,或缓缴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公积金。
办理场所:各县(区、市)公积金管理部办事大厅或各受托银行指定网点的指定窗口受理。
办理要件:
1、《公积金汇(补)缴书》、《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2、付款票据(支票、进账单或汇票等);
3、管理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各县(区、市)公积金管理部办事大厅或各受托银行指定网点的指定窗口受理。-→办理汇、补缴业务。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
(八)缴存基数、比例调整
我市公积金缴存实行年审制和上、下限管理。公积金缴基数、比例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调整一次。每年上、下限缴存额和年审时间由管理中心提前对外公告。
办理场所:各县(区、市)公积金管理部办事大厅指定窗口受理。
办理要件:
1、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申请函;
2、《降低缴存比例申请审批表》;
3、《提高缴存比例申请审批表》;
4、《公积金汇缴清册》;
5、《职工工资清册》;
6、管理部要求提供的其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各县(区、市)公积金管理部办事大厅指定窗口受理。-→办理缴存基数、比例调整业务。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
(九)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
缴存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
办理场所:各县(区、市)公积金管理部办事大厅指定窗口受理。
办理要件:
1、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单位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公积金)文件;
2、《公积金缓缴申请审批表》;
3、《降低缴存比例申请审批表》;
4、管理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各县(区、市)公积金管理部办事大厅指定窗口受理。-→管理中心审核-→管委会审批或由管委会授权管理中心审批-→管理部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业务。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并有管委会授权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没有授权的,以管委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
十、投诉举报:
1、受理单位:遵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监督科。
邮编:563000;电话:0851-28687236。
2、投诉方式:来访、来信、来电等。
3、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遇法定假日顺延。
4、注意事项:
(1)、实名投诉并留联系方式;
(2)、投诉事项具体,投诉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当事人(包括被投诉方)明确,提供相关事实证据材料,写明诉求内容。
1、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有良好信誉及还款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户籍不在我市的缴存职工回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向当地管理中心申请贷款需出具公积金缴存证明时,我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应无条件具实为其出具缴存公积金的证明并打印缴存明细清单。
3、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贷款。
1、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 ;夫妻只有一方或单职工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
2、贷款年限:贷款年限最长30年,但还款期限不得超出法定退休年龄。
3、现行利率:首套,5年以内(含5年)年利率2.75%,5年以上年利率为3.25%。
点击使用:遵义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器
| 个人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速算表 | |||||
2015年8月26日起执行(以贷款额为1万元计算) | ||||||
序号 | 期限(月) | 执行月利率(‰) | 年利率(%) | 月还款额(元) | 总利息(元) | |
1 | 12 | 2.291666667 | 2.75 | 一次性还本息 | 275.00 | |
2 | 24 | 2.291666667 | 2.75 | 428.71 | 288.97 | |
3 | 36 | 2.291666667 | 2.75 | 289.71 | 429.62 | |
4 | 48 | 2.291666667 | 2.75 | 220.24 | 571.52 | |
5 | 60 | 2.291666667 | 2.75 | 178.58 | 714.69 | |
6 | 72 | 2.708333333 | 3.25 | 153.06 | 1020.16 | |
7 | 84 | 2.708333333 | 3.25 | 133.26 | 1194.07 | |
8 | 96 | 2.708333333 | 3.25 | 118.43 | 1369.73 | |
9 | 108 | 2.708333333 | 3.25 | 106.92 | 1547.14 | |
10 | 120 | 2.708333333 | 3.25 | 97.72 | 1726.28 | |
11 | 132 | 2.708333333 | 3.25 | 90.21 | 1907.17 | |
12 | 144 | 2.708333333 | 3.25 | 83.96 | 2089.80 | |
13 | 156 | 2.708333333 | 3.25 | 78.68 | 2274.15 | |
14 | 168 | 2.708333333 | 3.25 | 74.17 | 2460.23 | |
15 | 180 | 2.708333333 | 3.25 | 70.27 | 2648.04 | |
16 | 192 | 2.708333333 | 3.25 | 66.86 | 2837.56 | |
17 | 204 | 2.708333333 | 3.25 | 63.87 | 3028.79 | |
18 | 216 | 2.708333333 | 3.25 | 61.21 | 3221.73 | |
19 | 228 | 2.708333333 | 3.25 | 58.84 | 3416.37 | |
20 | 240 | 2.708333333 | 3.25 | 56.72 | 3612.70 | |
21 | 252 | 2.708333333 | 3.25 | 54.80 | 3810.71 | |
22 | 264 | 2.708333333 | 3.25 | 53.07 | 4010.41 | |
23 | 276 | 2.708333333 | 3.25 | 51.49 | 4211.77 | |
24 | 288 | 2.708333333 | 3.25 | 50.05 | 4414.80 | |
25 | 300 | 2.708333333 | 3.25 | 48.73 | 4619.49 |
(一)、购买商品房:提供《遵义市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表》1份(本表为特殊印制,只可在各公积金办事大厅或开发商处领取)、购房合同原件1份,现有情况声明表1份(或工作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关出具的登记证明1份)。
《遵义市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表》,包含以下内容:
1、工资收入证明;
2、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复印件;
3、首付款收据复印件(购首套房的最低首付20%,购第二套房的最低首付30%);
4、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5、借款人及其配偶承诺书和授权书;
6、贷款审批意见。
(二)、购二手房:提供《遵义市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表》1份(本表为特殊印制,只可在各公积金办事大厅领取)、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1份、现有情况声明表1份(或工作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关出具的登记证明1份)、过户后的房产证复印件1份、评估报告1份、契税发票复印件1份。
《遵义市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表》包含以下内容:
1、工资收入证明;
2、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复印件;
3、首付款原件(购首套房的最低首付20%,购第二套房的最低首付30%);
4、借款人及其配偶承诺和授权书;
5、贷款审批意见。
问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答案:1、连续缴存公积金六个月的;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备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4、信用记录良好;
5、有符合法律规定及担保条件的购房合同或者其他批准文件;
6、购房首付款不得低于按照规定计算的应付款额;
7、符合条件的抵押物;
8、市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其他条件。
问题:为什么要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案: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是职工和单位应履行的义务。职工只有履行缴存义务,才能享有公积金贷款的权利。
问题:我市夫妻双方都正常缴存公积金且交满半年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多少?
答案:最高贷款额度45万。
问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期限如何确定?
答案:职工公积金贷款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借款人自贷款受理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止的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问题:现行公积金的贷款利率是多少?
解答: 公积金贷款利率目前执2015年8月26日起的新利率,五年以上个人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五年以下(含五年)个人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75%。
问题:公积金贷款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吗?有违约金吗?要收取手续费吗?
解答: 公积金贷款还款满一年后,可申请提前还款。无违约金,不收取任何费用。
问题:商业贷款须还款多久能提取公积金?
解答:商业贷款需还款满3个月后,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购房按揭贷款
问题:公积金贷款需要偿还多久才能申请提前还贷?
解答:公积金贷款需要偿还一年后才能申请提前还贷。
问题:若名下已经有一套,再买一套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吗?首付是多少?
解答: 若名下只有一套自住的,且房款已结清,购买第二套自住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30%。
问题:可以提取公积金作为首付款的补充资金吗?
解答:若购买首套自住,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款的补充资金。
一、我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凡在我市无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还清的,本人或配偶、子女、父母在异地购买自住或偿还按揭贷款,均可提取使用其公积金。
二、对全款支付购房款且需提取配偶、子女、父母公积金的,因在中心系统中无关联信息,必须同时办理提取手续,所有申请人提取额度不得超出购房总价。
三、职工在还贷期内符合提取条件时,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不超过一年还贷本息之和;因其他原因未能及时按年提取的,可一次性提取未提取年度的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但一次性提取额不得超过贷款余额。
四、提取公积金异地购房或偿还贷款,不需再提供户籍证明、异地工作证明和缴交社保证明,其他提取要件按现行操作细则执行。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缴存公积金满三个月,在缴存地无自且租房的;
(四)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以及遇到其他突发重大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五)离休、退休的;
(六)出境(调离本市)定居的;
(七)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因单位解散、破产或辞职、被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死亡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支取职工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十)市公积金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遵义市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二份;
3、提取事由要件;
(1) 购买普通自住的,须提供经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备案登记表》及购房款收据。 购买二手房的,须提供《购房协议》、过户时的《契税发票》和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
(2)建造、翻建自住的,须提供建设、规划、国土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工《程预(决)算报告》及费用支付发票;大修自住的,须提供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和《工程(预)决算报告》及费用支付发票;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须提供《借款合同》、用于还款的银行帐号;偿还购买普通商品房商业(按揭)贷款的,应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还款明细;
(4)租住商品房的,须提供职工夫妻双方缴存地住建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租住地辖区居委会或社区出具的《临时居住登记证明》、《租房合同》及《租金凭据》;租住保障性房的,须提供保障房管理机构出具的《入住通知书》、《租房合同》及《租金凭据》。单身职工租房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5)离、退休的,须提供《离休、退休》证或《离、退休审批表》;
(6)出境定居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须提供《出境证明》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调离本市的,须提供单位工作调动证明;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须提供职工死亡证明或司法部门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与死亡职工的关系证明、公证部门对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调解书》;
(8)遇到其他突发重大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须填写《遵义市公积金提取职工困难证明》,同时提供单位、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以及个人承担部分付款凭证原件;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4、符合职工及配偶双方提取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5、提取款额划入的个人帐户凭证。
问题:职工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答案: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配偶公积金余额,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原件;
3、购房合同原件;
4、购房收据原件;
5、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6、过户时的契税发票原件。
问题:职工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解答: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证明,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原件;
3、购房合同原件;
4、购房收据原件;
5、若房屋所在地产权部门不能提供《预售房合同备案登记表》的,须待该房《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毕后一年内持证办理提取手续。
问题:购拆迁安置房的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解答: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配偶公积金余额,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原件;
3、拆迁协议原件;
4、超过协议规定付款时间一年以上的需房开公司出具购房欠款证明(三个月内有效)。
问题:职工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解答: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公安部门批准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出境登记卡(出境事由为定居)原件。
问题: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解答: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劳动部门或医院提供的丧失劳动能力证明原件;
3、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问题:退休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解答: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离、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原件。
问题:已进入集中封存户的职工办理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解答:1、到原有单位开具证明;
2、到市中心更改本人账户信息;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4、提取原因相对应的其他资料
问题:提取公积金的流程是什么?
解答:1、受理:市公积金中心及各县(区、市)管理部公积金服务大厅窗口及受托银行指定网点受理岗对职工身份、提取事由、提取要件、提取额度等进行审核。对符合提取使用规定要求的当场受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之结果。提取申请人对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
2、承办:市公积金中心及各县(区、市)管理部服务大厅及受托银行指定网点窗口办理提取。
3、审批:市公积金中心及各县(区、市)管理部服务大厅窗口审批岗审批(超额提取的提交主任审批)。
1、个人公积金余额查询:http://weixin.zygjj.cn/wechat/customer/bind/getCertNum.action
提示:该网址是微信公众号查询的网址,方便在手机端查询。
2、app查询,扫描下面二维码查询
三、微信公众号查询,扫描微信公众号或者搜索zy_gjj进行查询,二维码如下
管理部 | 银行 | 网点名称 | 网点地址 |
城区管理部 | 建设银行 | 红花岗支行 | 遵义市红花岗区公园路5号(步行街路口) |
南京路支行 | 遵义市汇川区南京路198号 | ||
工商银行 | 南京路支行 | 遵义市汇川区南京环路198号 | |
碧云支行 | 遵义市红花岗区碧云路51号(瑞安花园旁) | ||
农业银行 | 新华支行 | 遵义市红花岗区凤凰南路2号(白沙路口) | |
汇川支行 | 遵义市汇川区香港路中段363号开发区农行综合楼(汤泉宫旁) | ||
交通银行 | 解放路支行 | 遵义市红花岗区法院街(百盛对面) | |
万里支行 | 遵义市红花岗区万里路88号(子尹隧道旁) | ||
营业部 | 遵义市红花岗区中华南路110号(明珠阁旁) | ||
中国银行 | 宁波路支行 | 遵义市红花岗区宁波路113号(航天六区正对面) | |
贵州银行 | 碧云支行 | 遵义市红花岗区碧云路77号(瑞安花园旁) | |
红花岗支行 | 遵义市红花岗区海尔大道中段(老年归公寓旁) | ||
贵阳银行 | 遵义分行营业部 | 遵义市汇川区珠海路海珠广场广场1楼2-5号 | |
邮政储蓄银行 | 宁波路支行 | 遵义市汇川区宁波路69号(维也纳春天一楼) | |
中信银行 | 遵义分行营业部 | 遵义市汇川区厦门路中段(天安星园二期) | |
遵义县管理部 | 建设银行 | 遵义县支行 | 遵义县南白镇万寿街34号 |
工商银行 | 遵义县支行 | 遵义县南白镇万寿街南段89号 | |
农业银行 | 遵义县支行 | 遵义县南白镇人民路1号 | |
交通银行 | 遵义县南白支行 | 遵义县南白镇西大街北段卫生局旁 | |
仁怀市管理部 | 建设银行 | 仁怀市支行 | 仁怀市国酒中路4号3楼 |
工商银行 | 仁怀市支行营业厅 | 仁怀市国酒中路328号 | |
交通银行 | 仁怀市支行 | 仁怀市四转盘香榭花都交通银行 | |
中国银行 | 仁怀市支行 | 仁怀市国酒大道四转盘金鑫商贸广场 | |
赤水市管理部 | 建设银行 | 赤水市支行 | 赤水市文化路44号 |
工商银行 | 赤水市支行 | 赤水市延安路4号 | |
习水县管理部 | 建设银行 | 习水县支行 | 习水县西城区赤水中路红都丽景1层 |
工商银行 | 习水县支行 | 习水县东皇镇府西路166号 | |
农业银行 | 习水县支行 | 习水县东皇镇府西路新华桥农业银行2楼对公部 | |
桐梓县管理部 | 建设银行 | 桐梓县支行 | 桐梓县娄山关镇武胜路1号 |
工商银行 | 桐梓县支行 | 桐梓县娄山关镇河滨北路2号 | |
绥阳县管理部 | 建设银行 | 绥阳县支行 | 绥阳县洋川镇北环西路17号 |
工商银行 | 绥阳县支行 | 绥阳县洋川镇解放北路1号 | |
正安县管理部 | 建设银行 | 正安县支行 | 正安县十字口 |
农业银行 | 正安县支行 | 正安县十字口 | |
贵州银行 | 正安县支行 | 正安县桐都大道 | |
道真县管理部 | 工商银行 | 道真县支行 | 道真县遵义路烟草公司正对面 |
农业银行 | 道真县支行 | 道真县民族二支路 | |
湄潭县管理部 | 建设银行 | 湄潭县支行 | 湄潭县湄江镇可桢路41号 |
工商银行 | 湄潭县支行 | 湄潭县湄江镇四十米大道 | |
凤冈县管理部 | 农业银行 | 凤冈县支行 | 凤冈县龙泉镇和平路农业银行办公楼二楼 |
工商银行 | 凤冈县支行 | 凤冈县龙泉镇和平路工商银行办公楼二楼业务部 | |
邮政储蓄银行 | 凤冈县支行 | 凤冈县龙泉镇龙凤大道邮政储蓄银行办公楼一楼营业部 | |
余庆县管理部 | 工商银行 | 余庆县支行 | 余庆县白泥镇中华中路 |
务川县管理部 | 农业银行 | 务川县支行 | 务川县都濡镇民族路烟草公司斜对面 |
邮政储蓄银行 | 务川县支行 | 务川县都濡镇杨村转盘处 |